关于征订2021年春季教材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2-08浏览次数:797

各学院:

202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材征订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认真细致地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一)按照《关于印发<南通理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理工教发〔201423号)文件的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做好教材选用工作,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等优秀教材,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对未经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由教师自行出版参编或包销的教材,不得作为选用教材上报;

(三)根据学校要求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包括实验教材),教学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教材,特别是平行班级课程的教材,不能因老师不同而随意订购,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的,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和摊派教材。

二、基本要求:

(一)本次本科教材征订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征订,包括学生用书,请各学院根据选用教材,仔细核对班级人数后,务必对照教学计划,仔细核对教材书名、编者、出版社、版本、种类等,逐项准确填写《教材征订单》防止错订、漏订,不得漏项,备注必须正确填写教材封面标注信息;

(二)《教材征订单》需经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一份学院保留存档,一份交教务处教材室,纸质版于20201216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8616247@qq.com

(三)教材征订过程中,如发生换版、追定等教材征订变动情况,需由学院申请并说明理由,必须以纸质书面形式递交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无院长签字盖章不接受申请如教材征订过程中,人为造成教材征订的错报、漏报、延期未报,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方式:68813,手机短号:64091

 

附件1:2020-2021年第二学期教材(教参)征订单(模板).xls

附件2:教材更换申请(模板).doc

附件3:南通理工学院讲义编印审批表(模板).doc

附件4:文件资料印刷计划表(模板).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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