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3192

各学院、各部门、海安校区管委会: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要求,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11日至201912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全省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3部(详见附件4,其中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可优先申报。除限额外,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即我校最多可申报4部教材。

2.校内申报时,各学院限额1部上报学校参加遴选,同时,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学校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足额向省教育厅推荐教材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20219月初(开学)将书面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15室),联系电话:68813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xlsx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x

      附件3:专业分类参考目录.xlsx

      附件4:各校申报限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