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自本学期开始,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工作将启用新正方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操作办理(网址https://zfjw.ntit.edu.cn)。现将申请要求及网上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1根据《南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理工[2018]133号)第十条考核资格相关规定,课程考试前,任课教师需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若学生在一学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参与该课程的考试,擅自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1)学生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达该课程总时数1/3以上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次数累计达1/3以上者。

2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网上申报需于考试前一周完成。因系统正在完善中,告知学生本人功能暂未开放,但已向公司申请中,后续会跟进,故请老师告知学生本人。

3、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网上申请操作流程.docx